项目名称:2015年3号线、4号线筹备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基本信息:
报名截止:2015-07-07
所属地区:四川
招标公告正文:
1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2015年3号线、4号线筹备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,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,本项目资金来自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筹备期经费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 ,招标人为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2 项目名称
2015年3号线4号线筹备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
3 招标范围
标识标牌、制度上墙框、警示牌等物资
4 项目期限
暂定合同生效后至2016年7月30日,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送货。
5 投标人资格要求
5.1 资质要求:具有独立法人资格(提供有效营业执照),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、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。
5.2 业绩要求:2012年至今至少有1个年供货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)的标识标牌类产品供货业绩。(需提供同类物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)。
5.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投标资格被取消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;
5.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四川省政府市场禁入期间。
5.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6 招标文件的获取
6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5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7 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:00时至12:00时,下午13:00时至17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指定处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:
(1)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(交原件)
(2)购买人身份证(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)
(3)营业执照(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)
(4)业绩证明材料:中标通知书或合同(验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,作为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、签字页,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金额、实施内容等足以证明该业绩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信息。)
6.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,售后不退。
6.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。
6.4 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,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。
7 投标文件的递交
7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15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(北京时间)。
7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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